问题 | 公路上倒车是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惩戒措施主要为有期徒刑以及罚金。
关于在公路上倒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问题,需要将倒车行为与该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下述任一种情况”进行逐一比对。 若倒车行为符合以上述法律条款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例如追逐竞驶、酗酒驾车、严重超载或者超速行驶等,那么此倒车行为则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应当按照该法规所规定的惩处方式加以执行。 然而,要是倒车行为不满足这些情况的话,那么很可能就不足以为其定性为危险驾驶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