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按次数怎么累加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犯罪的惩处,其具体法律后果与实施盗窃活动的次数密切相关。
若存在多次盗窃行为,即便每次所涉金额相对较小,亦有可能触犯“数额较大”的法定界限,进而面临刑事追责。 关于累加计算的具体方法,需结合具体案情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综合判断,然而总体而言,多次盗窃行为的总计金额可作为量刑时的关键参考因素。 倘若多次盗窃行为的累积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便是每次盗窃的金额尚未达到这一标准,仍有可能构成盗窃罪名成立。 因此,在认定盗窃罪的过程中,应以实际发生的盗窃行为次数为基础进行累加计算,同时,还需根据每次盗窃行为涉及的具体金额以及累计金额予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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