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使用童工且不支付工资,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须明确的是,在我国,雇用尚未年满16岁的青少年从事任何工作皆被视为非法行为,我们国家对此类雇佣行为也作出了严格规定。
我们必须清楚知道,未满16岁的青少年无法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关系,因此并不存在所谓的“童工工资”。 然而,假如相关企业违反法规,在雇用童工之后却未能及时发放薪资,那么这些小员工们有权向责任公司索要经济赔偿,这种补偿相当于人们通常所称谓的“童工工资”。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若有聘请童工之举,将会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雇佣一名童工每月罚款金额为五千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应责成用人单位尽快将这些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付给他们的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 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交通费和食宿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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