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条款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原协议期满之后,尽管双方未能明确约定由自动续约产生效力,但是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其中一方仍然根据原来的协议条款,持续地执行其义务,而另一方则予以认同并且接受这样的履行方式,可以被视作是双方都同意按照原协议中规定的标准,继续保持他们的合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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