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长夫妇离婚之后,倘若一方未按照规定给付其孩子所需的抚养费用,那么另一方可首先尝试通过双方间的沟通磋商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然而,如经深入讨论仍无法达成共识,法律途径可能是最后的选择。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并请求对方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然而,具体费用数额将由法院依据子女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量。 此外,法院还会对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的经济状况和收入状况予以充分斟酌。 若有人在接到法院的裁决后仍然拒绝兑现,法院将会严格执行相关的强制性手段以保护儿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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