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属于谁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一屋两售”情况时,若有任何一方已经完成了相应的房产过户程序,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便归属于这一方;若双方均未能顺利进行过户流程,但其中一方已经提前申请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那么这个房屋就将归属于预先进行了预告登记的那一方所有;而如果双方都没有完成过户以及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则会归属给最先实际占有该房屋的一方。对于那些签订了合法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有权向卖方提出要求,要求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自己;而对于那些签订了可撤销合同或者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同样拥有权利,可以要求卖方承担因违反合同所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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