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3、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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