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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交了定金不想买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购房定金交了但是不想买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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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8: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