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爸爸不给生活费怎样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后孩子的父亲拒绝给予生活费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一些途径来妥善解决。
首先,要心平气和地与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交流。 清楚地向他阐述他作为父亲所应尽的抚养义务,让他明白按时支付孩子生活费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 比如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面对面地与他交谈,把孩子的生活需求以及生活费的重要性详细地说给他听。 如果协商无果,那就必须果断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相关证据,像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这能证明你们的婚姻关系以及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的相关约定; 还有孩子的各种相关费用支出凭证,比如学费、生活费的收据等,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对方未履行抚养义务。 法院会根据这些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要求对方按时支付生活费,并且可能还会规定如果对方逾期支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倘若对方仍然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也不能气馁,要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冻结对方的财产、扣划其银行存款等,来确保孩子的生活费能够得到按时支付。 总之,为了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要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保障孩子的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朱要求小李支付孩子生活费,小李拒绝。小朱先心平气和与小李沟通,阐述其抚养义务,但无果。小朱准备好离婚判决书、孩子费用支出凭证后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李支付,小李仍不执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责任明确,小李拒绝支付生活费违反抚养义务。 2、小朱先沟通再起诉的做法合理,起诉时证据准备充分,法院判决公正。 3、小李不执行判决,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维护孩子权益的有效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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