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的孩子能够分到家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小三的孩子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分得家产的。
在法定继承的范畴内,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一般指的是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 但倘若遗嘱中清晰地指定了小三的孩子能够分得家产,那么就必须依据遗嘱来执行相关事宜。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婚姻关系里,如果其中一方有与他人进行婚外同居等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的。 总而言之,小三的孩子能否分得家产,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状况以及相关的证据。 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或者遗嘱等情况,通常来说,小三的孩子是不能直接参与到法定继承过程中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出轨小胡并育有一子小胡之子。小朱去世后未留遗嘱,小李与小胡就小胡之子是否能分家产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胡之子是小三的孩子不应分家产,小胡认为孩子是小朱血脉应分家产。 案情分析: 1、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子女通常指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子女,小胡之子不符合,不能直接分家产。 2、若小朱留有遗嘱指定小胡之子可分得家产,则应按遗嘱执行,本案中小朱未留遗嘱,小胡之子无权分得家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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