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夫妻共同财产需满足哪些核心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须满足两个核心要素,即产生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且由夫妻双方根据相关法规自行取得并被视为共有财产的各类型收入。
其中,共同财产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具体包括如下几类: 第一,一方因劳动所得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第二,包括生产、经营与投资在内的各类经济活动所带来的利益或回报; 第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各种收益; 第四,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来的法定财产,但需符合法律另行规定的特殊情况方可排除在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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