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买房加女方名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男方购置房产并将其登记至女方名下时离婚分配问题:若男方在婚前全额购房并将该房产登记于女方名下,此行为可视作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因此,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女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反之,如果男方在婚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后续的贷款则由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承担,此时该房产的所有权虽然仍然归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其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均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男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一行为可被视为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因此,该房产同样应当被认定为女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亦无权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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