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丢了能退吗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寻求最初收取定金者的协助,让其在请求退还定金的正式书面文件上签署确认书,用以证明确实曾经收到过特定数额的定金。其次,我们会恳请财务部门进行仔细核查会计帐务,以核实定金确已于当时收取至指定账户,且帐户流水记录中未显现出任何回款记录。如此一来,对于那些诚信正直的人士而言,一般情况下都是能够按照双方约定予以退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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