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私自卖合伙财产有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伙的情境里,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拥有着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权益。
当某一合伙人私自把合伙财产给卖掉,这就属于侵犯了其他合伙人的财产权益的举动。 要是这种私自出售合伙财产的行为,其涉及的数额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就很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具体是指,把原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以非法的手段占为己有,并且数额比较大,同时还拒不退还的这种行为。 另外,要是合伙人凭借着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把合伙财产偷偷地占为己有,这种情况就很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关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地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 到底是否会构成刑事责任以及到底该如何进行量刑,这都得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合伙做生意,共同共有合伙财产。小朱未经小李、小胡同意,私自将部分合伙财产卖掉,所得款项据为己有,小李、小胡认为小朱侵犯其财产权益,双方就小朱行为性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私自售卖合伙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不退还,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为其售卖行为是对代为保管的合伙财产的非法占有。 2、若小朱是利用其在合伙事务中职务便利实施售卖并占有财产行为,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定罪量刑需综合财产数额、行为情节等因素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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