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行为人员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构成情形。
其一,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者。 这里的“随意”意味着毫无缘由,或是仅仅因为一些毫无道理的琐碎小事,就动手殴打他人。 而“情节恶劣”的表现形式多样,像多次对他人进行殴打,或者殴打他人的手段极为残忍等情况,都属于此类。 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 比如说长时间地追逐、拦截他人,使用极其恶劣的辱骂性词汇,对他人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且情节严重的。 例如多次强行拿走少量财物,或者因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而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等情况。 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使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些行为无一不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违反了治安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 倘若情节严重,那就极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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