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监外执行作为一种宽大处理方式,通常适用于下列情况:
行为人被法院依法判处了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其在相关案件中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同时也没有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此外,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举例来说,如果是由于邻里之间的矛盾冲突引发的轻伤案件,犯罪者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进行赔偿以获得受害方的谅解,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保持着良好的品行,那么他就有可能被法院判处缓刑。 然而,对于那些曾经多次犯罪的累犯以及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于缓刑这一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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