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的同案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共谋实施贩卖毒品罪行的同案犯之刑事责任量定,主要基于其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与参与度、贩卖毒品种类及数量、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决。
若证人(即同案犯)被判定为从犯时,应对其采取轻罪化、减轻处罚或免除刑罚的方式处理; 而对于主犯,应根据其参与自首、策划或指挥到的所有犯罪行为进行对应惩处。 至于实际上适用的刑事量刑标准,则需要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此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做出具体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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