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多久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拘役期间能否进行取保候审的探讨中,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欲实现这一操作,则需同时满足如下几个必要前提: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其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再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亦或是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形。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被判处拘役,且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从理论上来讲,他们都是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共同作出决定。因此,对于拘役期间能否进行取保候审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尊重司法机关的权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