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主要谁批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主要谁批准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主要集中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上述三类司法机构有权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之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主犯被抓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系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它本身并不能豁免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当主犯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若经法院认定其涉及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既定的事实,则依然有可能面临相应刑罚的处罚。具体的量刑标准将会根据案情的复杂性、相关证据的说服力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主要集中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上述三类司法机构有权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形之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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