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起诉监护人不负责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监护人未能履行其职责,首先应搜集相关证据,如监护人未充分履行抚养、教育及保护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证据材料。
之后,精心书写起诉状,包括列明原、被告之个人资料、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依据等部分。 最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 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起诉符合法定条件。 在诉讼进行期间,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监护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作出判断。 若监护人确有不尽责之现象,法院则极有可能要求其予以纠正,乃至适用变更监护人人选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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