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于涉及离婚事宜具有重要影响的未成年人抚养权问题,始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进行裁决:即优先顾及子女身心健康,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全面保护。
具体负责执行该政策的程序如下:对于未成年子女处于哺乳期这一特殊阶段的,原则上此期间的抚养责任将交与母亲承担; 然而,当子女成长至需要脱离母乳喂养的阶段时,即进入哺乳期结束的阶段。 此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应当先由相关父母自行进行协商和处理,若无法协商达成共识,则必须诉诸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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