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交房延期怎么赔偿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住房的补偿标准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决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首先,购房人士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之中已经就逾期交付住房的违约金金额作出明确规定的话,便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金额来确立补偿标准;倘若合同中未作明文规定或者规定不甚明确,则可以按照已支付的房款总额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及逾期时间来计算补偿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将违约金设定为每延迟一天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其次,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减免请求,应当以违约金超出造成的损失百分之三十为基准适当降低。最后,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提高,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数额。关于交房的税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契税问题:契税的缴纳时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之时缴纳,然而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机构却可能要求在入住之前即行缴纳,对此,业主们完全有权利予以拒绝。此外,契税的收取主体仅限于税务机关及其授权的单位,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此项费用。2、交房费用问题:业主在接收房屋时,应按照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接收房屋时所需缴纳的购房款项,建设单位则应将钥匙直接交付给购房人。如购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做出过承诺,还应缴纳各自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3、物业费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据了解,物业费审批部门通常会就物业费的定价征询小区业主的意见,并进行电话录音(一般征询人数约为10名)。至于究竟何人接受访谈,唯有开发商知晓。4、取暖费问题:一般而言,对于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购房人在供暖季开始前足额缴纳即可,并非必须在入住之前缴纳,而且购房人还有权拒绝支付入住手续办理前所产生的供暖费。针对开发商延期交付住房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耐心等待:若不幸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住房的情况,务必查明开发商延期的具体原因。2、催告开发商:若开发商未能出面提供明确的回复,解释无法按时交付住房的原因,且与开发商失去联系,此时购房人可向开发商发出正式公函,催促其交付住房,并要求其说明原因。若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住房的事实成立,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3、与开发商协商:在此种情形下,购房人可自行联络其他购买房产的业主组成团队,共同前往开发商处进行协商。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应采用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不得采取暴力手段,更不可采取围堵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4、申请解除购房合同:若向开发商发出公函后仍未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开发商依然未予回应,亦未采取其他形式的回复,此时购房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除购房合同。若证据确凿充分,通常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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