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最多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购房的情况,我们必须明确地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如果经过我们的正式催促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工作,那么作为购房者,我们并不能解除该项合同,但是却有权要求开发商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若开发商经过三个月的催告期依然未能依照合约履行责任,同时也未能给予我们任何合理的解释,这时候,我们便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该项合同,并且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都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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