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印的东西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可以的。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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