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没写借条怎么追回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签署借款条约的情形中,想要取回应属自己的款项可透过如下几种合法途径实现:
首先,当事人需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 尽管缺乏书面借据,但仍然可以从本人的阐述、证人的证词、电子媒介资料(诸如资金流向记录、沟通交谈内容等)等多种渠道来证实借款这一客观事实; 其次,撰写诉讼书是一种更为简便的方式,即便在此过程中有困扰之处,也能以口述的方式进行起诉请求,由人民法院将之永久记录在案; 再者,假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其他债权纠纷且支付通知书能够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的话,债权人便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实行支付令的请求。 总的来说,尽管缺少书面借条这样的关键性证据,债权人同样可以运用其他形式的证据来追求取回自己的借款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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