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担保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担保期限的具体规定则往往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然而,若合同对于担保期限并无任何明确的规定或者表述模糊,那么应当依据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作为保证期间。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未能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那么保证人将被视为已经免除了其应负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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