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采集血液危险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沾染献血者、供血浆者或接受输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螺旋菌,亦或是其他可通过血液途径传播的病原体的;
(二)致使献血者、供血浆者或接受输血者产生严重的贫血症状、造血功能受损乃至其他器官组织遭受损伤引发功能异常等身体损害的; (三)其他可能对他人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情节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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