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帮信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针对赌博帮信罪,其立案的衡量标准应在于:行为人明明知道该财物是来自于赌博活动以及由此所衍生出的收入,但却依然选择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它手法来掩盖、隐匿这些事实真相。
倘若行为人有如此恶劣行径,加上情节特别严重者,便可被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名成立。 在实际司法审判过程中,确定是否真正符合此罪定义,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1.行为人是否明确知晓涉案财物是来源于赌博活动及由此所产生的收益; 2.行为人是否确实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掩饰、隐瞒行为; 3.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若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且情节严重,那么就可以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展开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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