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多少万才是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门槛并非仅依据涉案金额而定。
通常情况下,若个人恶意透支信用卡,且所涉及的金额累加值达到了人民币五万元但尚未超过五十万元这一范围时,则应该被认作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范畴。 然而,如果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或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或盗用他人信用卡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且其所涉及的金额累加值在人民币五千元至五万元之间,那么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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