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条件符合取保候审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一般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再次是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核心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同时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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