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举证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答

承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也可能是受到犯罪侵害的权利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法定代理人负有保护被害人的责任和代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近亲属是与被害人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亲属,通常享有继承或管理被害人财产的权利。

当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障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

4.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被害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利益的维护者,有责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很多刑事案件中,除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检控还经常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

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实际经济损失指公民因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而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如受伤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等。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