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电动自行车在实施闯红灯等不当行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件,其责任与过错的判定应由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基于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影响及责任程度进行全面评估与评价。
具体而言,可以参照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若另一方的车辆并无任何过失,那么就应由在红灯期间仍强行通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承担全责; 其次,倘若另一方的车辆确实存在过失,则需依据双方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其危害的严重性,进一步确定双方应负有的主要责任、均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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