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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留给孩子的房子,未过户可以申请执行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尽管存在原本计划留给孩子却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房产,但根据一般的裁定标准,这类房产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可进行强制执行的标的物。
究其原因在于,离婚协议中所描绘出的房屋产权界定,其实质上是作为家长一方针对家庭财产作出的决定性处理,这背后的初衷必然是出于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考虑。
因此,即便现阶段该房产只存在登记手续上的瑕疵,也无法抹去其本质上属于孩子所应当获得的那份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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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9: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