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离婚咋办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一方明确表示无法接受离婚的决定,另一方可选择提出法律诉讼以得到有效解决。
在诉讼期间,当地法院需要依据申请者们的夫妻情感状态、家庭健全程度及其它相关要素进行全面细致地评估,从而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 假如不同意离婚的那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仍然保有继续共度余生的愿望,或者与对方仍旧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关系等等,那么法院有可能会做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提起诉讼的一方成功提供了丰富的证据显示夫妻情感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出现了重婚行为、家庭暴力事件、赌博成瘾并多次改正未果等等情形,法院便有可能给出批准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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