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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法院是否受理房产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房地产纠纷的案件进行审理,需满足以下受理条件:首先,享有起诉权的原告应该是与该案有着实质性利益关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其次,应明确指明当事人为实际涉诉对象;第三,应当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及具体的证据材料以及诉讼依据,以支持其主张;最后,诉讼所涉及的争议内容应属于人民法院之管辖权限范围内且该院具有专属审判权。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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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