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婚前贷款买的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贷款买房的财产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房产归属及分割原则: 若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进行分割的。 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资金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方式: 首先,一般会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分割方案。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比如房产的市场价值、地理位置等,同时结合双方在购房过程中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来作出判决。 3.贷款及首付部分归属: 未归还的贷款部分,依旧由登记一方继续负责偿还。 而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则归登记一方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小朱与小李共同还贷20万,房产增值30万。后二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李要求分割房产,双方就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尤其是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分割问题。 案情分析: 1、房产归小朱所有,因是其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小李有权要求分割,因共同还贷资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方式上,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实际情况,如市场价值、地理位置,结合双方购房贡献等因素判决。 3、未归还的50万贷款由小朱继续偿还,小朱婚前支付的30万首付及相应增值部分归小朱所有。经计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约25万,小李可分得1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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