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互殴什么罪名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之规定,若两人间发生相互斗殴行为,未产生更加严重的伤害结果(如导致重伤或死亡),则该情况往往并不足以构成聚众斗殴罪。
因为根据法律界定,聚众斗殴罪的核心要件在于多名参与者之间的斗殴行为,而仅由两方产生的斗殴行为并未能满足“聚集”的要求。 然而,若在斗殴过程中有人员受伤,则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然而,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节进行分析,其中包括斗殴的起因、双方的行为方式、所受伤害的程度等等诸多因素。 若斗殴行为系出于故意,且对他人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反之,若未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或伤害程度轻微,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构成犯罪。 然而,倘若斗殴行为对公共秩序形成严重影响或引发其它社会危害,该行为可能遭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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