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买房结婚没结婚是否能起诉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缔结前,房产以女方名义进行了登记备案,那么则可以明确地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属女方;
然而,女方有义务依据您所支付款项在整体购房款中的比重,向您支付增值部分房产折价金额。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首先收集与此相关的关键证据,随后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从而最大化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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