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已付定金想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倘若已经支付了定金且按照约定执行,那么所缴纳的定金便应当抵充房屋购买价格或者予以退还;然而,如果因未能履行合同而造成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并非由任何一方完全负责时,所交纳的定金则可以被退还;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仅有单方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时所缴纳的定金可以获得双倍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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