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的标准是现金断流或权益为负的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衡量企业是否破产的基准绝非仅仅局限于现金流动停止或股权价值为负数。
在对企业破产后的情况做出全面判断时,往往需要综合多层次的各种要素进行考量。 站在法律层面看,评价企业破产与否的关键标准在于,该企业是否无法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同时其资产是否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当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应依据本法规定进行债务清算。 若企业法人存在上述情况,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则可按照本法规定申请进行重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考虑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等诸多复杂因素。 尽管现金流动停止和股权价值为负可能是企业面临破产风险的重要警示,但它们并不是决定企业是否破产的唯一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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