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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释放的时间是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释放时限受诸多因素影响而有所不同。
通常地,若公安机构经深入调查后,确认拘留者无需为相关刑事案件承担责任或证据不足对其不利,应于拘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逮捕。
然而在此类特殊条件下,提出的审查批准时间可获得一定程度的延期,最长为四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持续流窜犯罪、频繁作案甚至伴有团伙行为的重大嫌疑人,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申请的时间则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
检察院有义务在接收到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自然日内,给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未获批准,公安机构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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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