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合同和买卖合同违约条款不同,执行哪个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签约促进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网签合同是指在交易双方签订完合同之后,共同前往房地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形成对应的网签编号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显示的合同文件。而房屋买卖合同则指负责出卖方将房屋交付且转移所有产权予买方的同时,买方需按约支付价款的书面约定。这两种合同在经过合法程序订立之后,皆具有法律效力。
房产的网络签约实质上即为在与相关销售对象达成买卖合意后,派员至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示于互联网,随后政府相关机构会发放一个唯一的网签编号。广大民众可以凭借此份编号,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查询操作。实施网络签约制度旨在提升房地产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未来,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为已完成销售的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时,须事先向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联网手续,并且提交相关信息以及证明材料。市民们也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查阅相关信息。 房屋买卖合同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买受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本着平等、自由、自愿协商的原则下,就购买商品房事宜达成共识的正式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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