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6种手段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接收到的案件过程中的一种紧急手段,针对现行犯罪或疑似严重罪犯而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此项措施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首先,拘留后需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送往指定的监管场所羁押,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其次,公安机关有义务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 再次,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 最后,若发现不应拘留的情况,必须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此外,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则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一天至四天的审查期限。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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