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新生儿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3、陪护费按照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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