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这意味着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配权。 不过,双方也可通过协商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可行的。 2.共同财产的范围: 共同财产涵盖多个方面,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在工作中获得的收入;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做生意、投资股票等所得; 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收入; 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3.个人财产的界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同样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其他影响因素: 财产分割还需考虑家庭贡献、过错等因素。 若一方存在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 总之,分割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平均分割所有财产,包括小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小李则称婚前房产增值应属个人财产,且自己对家庭贡献大,应多分。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分割原则,若无特殊情况应平均分割,但双方可协商。此处小朱和小李对财产范围认定存分歧,小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依规定属其个人财产。 2、共同财产范围明确,工资等收入属共同财产。他们需分清各项财产归属,按规定分割。 3、个人财产界定清晰,小李婚前房产增值符合个人财产情形。 4、财产分割要考虑家庭贡献等因素,若小李能证明贡献大,分割时可适当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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