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法律对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对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的规定为签订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借贷合同的行为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借贷合同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具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民间借贷怎样的借条有法律效应 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它属于书面证据,在法律上书面证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言词证据。是很重要的法律凭证。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法律对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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