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跟房产证面积误差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若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规定的面积与实际注册登记的面积存在差异且未超过总面积的3%,则应采取实际测量后的数值作为计算房屋价款的依据;然而,如果差异超过了3%,买受方有权选择终止该份合同,并要求出卖人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倘若买受方仍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那么他们可以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事先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是由买受方进行补充支付、出卖人独自承担责任、出卖人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等不同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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