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中介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缴纳押金之前,敬请务必认真确认并了解该中间机构的合法性,您可通过访问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相关查询。若确认其具有可信度,务必要索取押金收据,仔细查看公章与公司名称是否相符。
2.若在后续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并不符合预期,需要申请退还押金时,首先应与中介方进行充分且良好的沟通,详细阐述相关情况。在此过程中,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如施加压力或提供优惠条件等,亦或是运用甜言蜜语等手段,都是可行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中介机构通常对于已经收入囊中的资金并不愿意轻易退还,可能会提出各种借口和理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展现出坚定的立场,即即使无法收回押金,也无需过于担忧,因为我们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3.如果选择直接前往现场进行投诉,可能会面临失败的风险。建议您尝试登录房地产交易网络平台进行投诉,投诉信息将被发送至各区县建设委员会,如此一来,他们便不得不对此事进行处理。 同时,这也将对中介机构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促使其尽快将所收取的押金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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